不属于我国法律渊源的是( )。
法的渊源分类:一、正式渊源:具有明文规定的法律效力,如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国际条约、国际惯例等,主要是制定法。二、非正式渊源:不具有明文规定的法律效力,但具有一定法律意义的准则和观念。如正义标准、理性原则、政策、道德信念、乡规民约、社会思潮、习惯、社团规章、外国法、权威著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