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王某吩咐其下属李某将一台坏电脑丢掉,李某将该电脑带回家修理后继续使用,王某得知电脑仍可使用,则王某有权要求李某归还电脑,但应当向李某支付一定补偿金。()
领导王某对电脑行使了抛弃所有权的权利,该权利一经行使即生效。所以王某已经丧失所有权,不得请求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