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对其建筑物的共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民法典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业主对其建筑物的共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