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遗嘱不得变更和撤销。()
《遗嘱公证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公证遗嘱生效前,非经遗嘱人申请并履行公证程序,不得撤销或者变更公证遗嘱。遗嘱人申请撤销或者变更公证遗嘱的程序适用本规定。反推只要经过申请并履行公证程序即可对公证遗嘱进行变更和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