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处理党际关系的四项原则不包括( )。
1982年党的十二大确立了处理党际关系的四项原则,即“独立自主、完全平等、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内部事务”。对比记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即“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