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的发文机关署名,应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不能使用同类机关统称。( )
发文机关署名应当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特殊情况如议案、命令(令)等文种需要由机关负责人署名的,应当写明职务。在署名中不能写发文机关同类型机关的统称,故本题说法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