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有多个签发人,签发人姓名按照发文机关的排列顺序自上而下依次编排,一般每行只能排一个姓名。
联合行文时有多个签发人,签发人姓名按发文机关的顺序排列从左到右、自上而下依次均匀顺排,一般每行排2个姓名,回行时与上一行第一个签发人姓名对齐,最后一个签发人姓名应与发文字号处在同一行并使红色分隔线与之的距离为4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