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文办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公文办理包括收文办理、发文办理和整理归档。收文办理的主要程序是:签收、登记、初审、承办、传阅、催办、答复。批办性公文应当提出拟办意见报本机关负责人批示或者转有关部门办理;需要两个以上部门办理的,应当明确主办部门。紧急公文应当明确办理时限。承办部门对交办的公文应当及时办理,有明确办理时限要求的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