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办文时限要求,可将公文分为特提、特急、加急和平急件。
按公文送达和办理的时限要求划分,可分为:一、特急公文,习惯称特急件,指内容与事项特别紧急的公文。其送达与办理时限一般不得超过24小时。二、加急公文,惯称急件,指内容与事项比较紧急的公文。其送达与办理时限一般不能超过3日。三、一般公文,习惯称平件,其办理时限一般不宜超过15个工作日。电报格式的公文紧急程度分为四级,从急到缓依次为:特提、特急、加急、平急。故本题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