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同一系统的任何机关相互行文都使用( )。
平行文,是指同级或者不相隶属(无领导或业务指导关系)的机关单位之间的行文。非同一系统的任何机关相互行文都使用平行文。平行文主要有函、议案、平行意见。此外,部分通知、纪要等,在特定情况下也可平行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