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不属于《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中专业能力内容的是( )。
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中专业能力内容包括:(一)职业理解与认识;(二)对幼儿的态度与行为;(三)幼儿保育和教育的态度与行为;(四)个人修养与行为;(五)幼儿发展知识;(六)幼儿保育和教育知识;(七)通识性知识;(八)环境的创设与利用;(九)一日生活的组织与保育;(十)游戏活动的支持与引导;(十一)教育活动的计划与实施;(十二)激励与评价;(十三)沟通与合作;(十四)反思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