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按其内容性质划分,可分为( )。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规定: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根据内容与作用的不同,通报一般可分为以下三种:表彰性通报、批评性通报和情况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