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中的知照性尾语包括“特此公告”、“现予公告”、“请贯彻执行”等。
知照性公文,指机关、团体、单位发布的需要有关方面了解或周知的,以及各机关、团体、单位之间联系与商洽工作、询问与答复问题、通报与交流情况所使用的公文。如:公报、公告、通报、知照性决定、事项性通告、事务性通知、函等。“请贯彻执行”带有命令式的语气,不能作为知照性公文的尾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