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有关公文格式的说法,正确的是( )。
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发文顺序号组成。年份、发文顺序号用阿拉伯数字标注;年份应标全称4位,用六角括号“〔〕”括入;发文顺序号不加第字,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A项,份号是公文印制份数的顺序号,也是每份公文的编号,涉密公文应当标注份号,非涉密公文可以省略份号,故错误。根据紧急程度,紧急公文应当分别标注“特急”、“加急”,故B项错误。附件,是公文正文的说明、补充或者参考资料,故C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