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注公文的主送机关可使用( )。
主送机关,是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其中,使用简称要规范、准确,机关的规范化简称和统称应由上级机关明确,不得随意编造机关简称。使用统称,包括的地区、部门、单位要齐全,称谓要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