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指出,优化税务执法方式,要推动税务执法、服务、监管的理念方式手段变革,深入推进( ),大幅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明显降低征纳成本,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